1. 評估目的

根據Rowntree(1977) 認為評估是了解學生學習質素的途徑, 而在Ramsden(1992)表示, 通過評估可掌握學生所領會和不懂的地方, 使教學有更佳成效。廣泛而言, 評估是教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
評估是一個用來了解學生學習過程的工具, 其重點是提供資料, 顯示學生已掌握或未能掌握的地方及原因, 協助他們提升或改進學習方法( 促進學習的評估)。評估的結果亦可給予老師回饋整個教學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,促進學與教。

評估能協助:

教 師
了解學生的進度;
了解學生的強項和在學習上的需要;
尋求協助學生的方法;
了解學生的學習態度;

學 生
了解自己的進度;
了解自己的強項和在學習上的需要;
利用評估所得的資料計畫未來的學習。

2. 學校評估模式

評估活動可以常規或非常規的模式、以個人/小組或全班/全級的形式進行學校常規性的評估:

i)進展性上、下學期評估

 各單元進行最少一次進展性評估。

ii)測驗

 上、下學期各有兩次測驗,考核時限為30分鐘。一至四年級測驗佔考試的40%,五、六年級測驗分數不計算在成績內。

iii)考試

 上、下學期各有兩次考試,考核時限為45分鐘,一至四年級考試佔成績的60%。五、六年級則佔100%。

 *老師出測驗或考試卷前,先填寫擬題計劃表。老師在決定評估範圍及題目類型後,會因應學生的程度來編定每類題目的題數及所佔百分率。

 測驗及考試卷會把各項分數比例清楚列出,讓學生知道每題所佔分數。

 題目形式有短答、作圖、列式計算、演算題等,演算題等。題目類型應多元化,避免單一種類型題目。

**每次測驗或考試須加入10%的已有知識、6%高階思維題及12-16%進階題(呈分試除外)。

**老師亦可加入一些非常規性的評估

學校非常規性的評估:

iv) 堂 課 及 家 課

 透過學生堂課教師能適時地提供回饋以調節教學策略, 亦可藉著堂課讓學生鞏固他們剛剛學會的數學知識、計算技巧和概念。

 教師亦可選取一些堂課的例子與學生討論, 讓學生分享經驗。當發覺學生有困難和錯誤時,可以即時作出糾正和修訂教案策略。

 透過學生的家課答案或改正,老師能了解個別學生的弱點以給予學生適時及適切的回饋。

v)專 題 研 習

 教師可因應以下準則評估學生的表現:

 對內容的理解 ;

 運用的方法和策略 ;

 內容的涵蓋面 、 深度和準確性 ;

 表達與溝通 ;

 態度 。

vi)課堂提問

 透過課堂提問,老師了解個別學生對教學的了解,從而提供適切的回饋。

vii)觀察學生堂上的學習表現

 透過課堂觀察,老師了解學生對課題的了解,從而提供改善教學。

考試題目類型

獻主會溥仁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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